您当前的位置 : 上虞新闻网  >  新闻中心  >  活动公告
关于公开征集曹娥江文创走廊形象LOGO标识的启事
2019年08月30日 17:46 上虞新闻网
来源: 上虞区文化产业发展暨曹娥江文创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: 编辑: 沈丹

  曹娥江文创走廊以曹娥江为主轴,以四季鲜果采摘为基础,以e游小镇、孝德文化小镇、瓷源文化小镇、伞艺小镇、杭州湾花田小镇等五大特色小镇为平台,依托一批重大项目、重点企业、重要活动,打造成为蕴含时尚智造、游戏动漫、休闲运动、非遗文创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。为进一步打响曹娥江文创走廊品牌,扩大对外知晓度和宣传力度,曹娥江文创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LOGO创意设计方案。

  一、征集要求

  1.代表性:设计作品应寓意深刻、内涵丰富,符合并反映曹娥江文创走廊的特色和文化,并准确概况曹娥江文创走廊的形象定位。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和作品构思,字数不超过300字。

  2.独特性:设计作品应构思创意新颖、设计辨识度高,构图简洁大方,易于识别和记忆,易于传播,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。

  3.实用性:具备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,可在标牌、网站、文件、信笺和宣传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合上使用。

  4.原创性:作品必须为原创,未曾公开发表。

  二、征集时间

 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24时止,截止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。

  三、投稿要求

  应征作品需附有设计草图、设计思路和设计说明。

  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应征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单位名字等信息。

  3.作品报送方式: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,应附立体、彩色等效果图,并提供标准用色的设计稿;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(像素/英寸),JPG格式,并提供矢量图(AI或CDR、PSD文件)。

  4.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选用,作者请自留底稿,投稿作品不予退还。

  5.应征作品须符合法律法规,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商标法》。

  四、投稿方式

  1.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,邮件请在主题栏写明为“曹娥江文创走廊LOGO征集”,电子邮箱地址为cejwczl@163.com。

  2.联系人:李瑶,联系电话:15205752147

  五、评选和奖励

  本次曹娥江文创走廊LOGO征集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投稿截止后,征集方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,评出入围作品。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委审定。评审结果将于LOGO最终正式确定采纳后,在“上虞宣传”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。本次征集活动给予入围奖和最终选用奖一定的奖励,入围奖励和最终选用奖励不重复领取。

  六、其他说明

  1.应征作品一经采用,征集方即拥有该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,包括著作权、使用权、发布权和衍生权等,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、运用等,设计者不得提出异议。

  2.因延误、丢失、误投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,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  3.作品如有雷同,以先发送者优先。

  4.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
  5.征集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评选时,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调整。

  6.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。

  上虞区文化产业发展暨

  曹娥江文创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19年8月29日

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主管 上虞日报社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
上虞日报社、上虞新闻网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:33120200026 浙新办〔2009〕13号 浙ICP备20012814号